各单位:
根据集团通知,现对有研集团第四批职工住宅配租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职工住宅配租条件
(一)入职时劳动关系属于集团本部的员工,指2018年1月11日有研工研院注册成立前入职原集团本部分支机构的员工:
1、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;
2、满足配租截止年限:
(1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2017年12月31日(含)前入集团本部;
(2)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入集团本部;
(3)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2019年12月31日(含)前入集团本部。
3、本人及配偶未持有、购买或租赁任何政策性住房(有研集团周转房除外);
4、已租赁有研集团周转房并自愿退还;
5、参加本次职工住宅配租人员职务/职称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(含);
6、学历应为国家承认学历,应符合本批次配租截止年限前取得。
(二)入职时劳动关系属于有研工研院的员工,指2018年1月11日有研工研院注册成立后入职有研工研院的员工:
1、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;
2、满足配租截止年限:
(1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2016年12月31日(含)前入职有研集团所属公司,且未曾离开过有研集团的;
(2)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2017年12月31日(含)前入职有研集团所属公司,且未曾离开过有研集团的;
(3)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入职有研集团所属公司,且未曾离开过有研集团的。
3、本人及配偶未持有、购买或租赁任何政策性住房(有研集团周转房除外);
4、已租赁有研集团周转房并自愿退还;
5、参加本次职工住宅配租人员职务/职称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(含);
6、学历应为国家承认学历,应符合本批次配租截止年限前取得。
二、报名与《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》的填写。
(一)综合管理部将根据集团通知的名单统一发放《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》、《职工住宅配租申请书》,并组织填写工作。
(二)除综合管理部统一通知的员工外,其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,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综合管理部,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日(星期三)下班前。
(三)符合配租条件的职工须认真、真实、完整填写《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》,签署《职工住宅配租申请书》,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综合管理部,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日(星期四)下班前。
(四)请全体员工本着诚实守信原则报名、填表。
职工住宅配租问题咨询部门:综合管理部。
联系人:苗小刚、彭丽新,联系电话:60662813/2815。
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综合管理部
2021年8月27日